致敬蘇友辰律師
參與蘇建和案義務律師團的辯護工作,是我人生最難忘的時光。在蘇友辰律師的帶領下,有幸與一群兼具理想性與行動力的律師們,共同為司法正義奮鬥。這段經歷不僅讓我見證了蘇案從死刑判決到無罪定讞的艱辛過程,更深刻地影響了我的人生目標,成為一名致力於社會運動與人權保障的專業人士。
蘇律師的寬容大度、對司法正義的堅持,以及他「做大事,不做大官」的風骨,都深深地啟發了我。他教會我,真正的清白不僅僅是法律上的無罪,更是對自己良心的交代。如今,蘇律師已將棒子交給了我們這些年輕人,事業是否能有所成就,自有上天安排。但求嚴以律己,像蘇律師一樣留得清白在人間,此生就已足矣。
更新日期:2024/7/28
下文刊登於蘇建和案21年生死簿:蘇友辰律師口述史(出版日:2013/08/30)
留得清白在人間
自2000年起,感謝蘇友辰律師給我機會,參與義務律師團的辯護工作;從2003年起更有幸擔任他的義務助理,年年向律師公會申請換發助理證。14年來,他帶領我參與化不可能為可能的法庭訴訟,影響我走上司法改革專職工作者的道路。最感動我的,是他的寬容大度,因為在討論問題時,我經常自以為是,固執己見,而且判斷錯誤的人,通常是我。但蘇律師總是不以為忤,善察善聽,引導我不斷地反省成長。蘇案無罪定讞後,一直期待蘇律師能夠將寶貴經驗,出版成書。如今看到此書,真是非常高興。蘇律師客氣地要我寫些文字紀念,我也很願意分享多年來與蘇律師相處的觀察。
「做大事,不做大官」是我對蘇律師最敬佩之處,多年來親見到他推辭掉無數做大官的機會,為的只是要完成平反蘇案這件大事。印象最深者,是2004年蘇律師拒絕了陳水扁總統邀請擔任監察委員這件事。其實,他不排斥監察委員這個職務,只是真心以蘇案再審為重,才推辭邀請。這份真心,保護他沒有涉入第四屆監委提名的藍綠惡鬥,也保護了蘇案的政治中立性。
不做官不代表蘇友辰律師是政治絕緣體,反而他是我看過最擅長處理政治問題的律師。因為蘇案是非常政治性的司法案件,如果沒有一再的政治介入,蘇案不可能槍下留人,最終更不可能平反。政治介入蘇案最主要有三件事例,第一是1995年法務部長馬英九拒絕簽署死刑執行令,槍下留人保存被告三人性命。第二是2000年總統大選後,陳水扁表示要特赦蘇案被告,導致高等法院裁定蘇案再審。第三是2010年司法院長賴英照主導通過刑事妥速審判法,量身訂作三次無罪不得上訴最高法院的條文,才讓蘇案得以定讞。政治的大風大浪,兇險萬分,蘇案能利用風浪平安歸港,身為掌舵者的蘇律師,不但有膽,更是有謀。
蘇案之所以這麼政治,是因為司法界把蘇案當成是面子問題,被告有罪無罪已經不重要,重要的是司法威信。這種草菅人命的集體態度,點燃人民對司法不滿的火藥桶,爆發出政治動員的社會量能。不論三權分立或是五權分立的政治制度,司法只是政治權力的一支,本來就要受到其他權力制衡。動員政治力量介入蘇案,才得以平衡來自司法本身的不當干預,還給承審法官獨立審判的空間。這個說法確有實證,某位判決蘇案無罪的法官透露,承辦蘇案之時,不知有多少法官、檢察官前來關心建議,還有人大言不慚,判什麼罪都好,竊盜也行,就是不要判決無罪。還好有社會力量在外聲援,才讓他有勇氣堅持正義。
承辦蘇案以前,蘇律師一點都不政治,承辦普通民刑事案件,交遊多為法界賢達,專業單純。把他逼上梁山的,不是蘇案,而是承辦蘇案的法官和檢察官們。曾經擔任書記官、檢察官和法官的蘇律師,與他相處過就都能感受到他對從事司法工作的認同與自豪。也是這份強烈的認同感,讓他無法接受法官和檢察官們在蘇案中的惡行惡狀。最早接觸蘇案時,曾想過是不是蘇友辰律師在原來的審判中不夠認真,或是犯了什麼錯誤,才讓蘇案三人被判死刑。為此,蘇律師覺得內疚,才會繼續救援。心中存有這個問題的人很多,但都在閱讀蘇案卷宗後,渙然冰釋。在卷宗裡,看到的是蘇友辰律師用盡全力,卻無力回天。硬是要說蘇律師有什麼沒有做的,才導致被告判決死刑。就是某位審判長當庭表示「你們要提前(錢)來講」時,蘇律師沒有提錢去講。蘇律師和三位被告當時一心一意認為,無罪證據這麼明顯,為什麼還要送錢。他們萬萬沒想到,真是有錢判生,沒錢判死。
蘇案平反最大的考驗,發生在2007年再更一審判決死刑之後。在判決前,義務律師團請到李昌鈺博士出庭,證明蘇案極可能為王文孝一人所為。甚至連準備總統大選中的馬英九也到濟南教會,為被告三人祝福。不論案件本身或是政治情勢,大家一致認為蘇案將再判決無罪。萬萬沒想到,再更一審合議庭竟然判決被告三人死刑,無情地打擊了每一個人的信心。在情勢最惡劣時,總統府辦公室傳來訊息,希望能夠會見被告三人。蘇友辰律師決定不參加,要我陪同蘇建和、劉秉郎和莊林勳與會。這場會面陳水扁總統沒有參加,地點也不在總統府。與會者表示陳總統對司法審判能否還被告三人清白,欠缺信心。在總統任期結束前,他願意特赦蘇案,免除被告罪與刑,希望三人接受。這次蘇友辰律師一反平日事事耳提面命的作風,完全讓蘇建和、劉秉郎和莊林勳自主決定。最後,被告三人拒絕陳總統美意,相信自己一定能讓司法還他們清白。拒絕特赦是最勇敢的決定,當時此事沒有公開,但知情者都深表敬佩,義務辯護律師團更是深覺責任重大,全力投入,以求不負所託。2012年蘇友辰律師默默組團前往台北監獄,關心陳水扁總統在獄中的處境待遇,就是感念這段雪中送炭的際遇。
多次有人問我,蘇案好像都是蘇友辰律師在打,許文彬律師到底做了什麼?通常我會說:「沒有許文彬律師,就沒有蘇案,因為他是蘇律師的精神支柱。」這個回答,正確但模糊,因為許律師為蘇案做的奉獻,很多仍需保密。真正了解許文彬律師的人都知道,他做事但問良心,不自彰顯。希望再過幾年,他可以留下紀錄,如果他不想說,也許就尊重他,反正他是真的不在乎這些虛名。作為見證者,我以為過去21年的訴訟,蘇友辰律師最正確的決定,就是邀請許文彬律師共同辯護。
蘇案無罪定讞,在社會關注三人可以獲得多少刑事補償金的時候,蘇律師跟我說,以後的蘇案訴訟的事情不要再找他。對他而言,是一種解脫。我知道蘇律師不是無欲無求的聖人,我真實地看到的他所經歷的痛苦與爭扎。多年來,他期許以自己的清白,維繫蘇案救援運動的清白,最終換得蘇建和、劉秉郎和莊林勳三人清白。這種自我犧牲帶來的精神壓力,開發了他的潛力,也耗盡了他的能量。如今蘇案全始全終,我由衷地為蘇律師感到驕傲。相信他留下一片清白,已然換得司法更廣闊的青天。
作者:蕭逸民(蘇案義務律師團助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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